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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至专案例】对方索赔20万,我们如何精准出击,帮客户赢得“不侵权”判决?
    2026/4/3 10:48:34

    近日,由我所代理的一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全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我所客户成功胜诉。本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专利保护范围的严格界定以及对“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的精准适用。


    案件回顾

    本案原告为广州一家家具公司,指控我所客户——佛山一家家居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一款“边几”产品,侵害了其名称为“边几(飞天)”(专利号:ZL202330******.6)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原告向法院提出了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等高额诉求。

    我所接受客户委托后,组织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对涉案专利、被诉侵权产品及相关证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应诉策略,并代表客户出庭进行了有力抗辩。

    事实与理由

    原告诉称:

    1. 其享有的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合法有效,且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评价报告显示“全部外观设计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

    2. 通过公证购买,证实被告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

    3. 认为被诉侵权产品设计落入了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4. 指控被告公司存在制造行为,且其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我方(被告)抗辩:

    1. 不侵权抗辩: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相同或近似。核心区别在于:涉案专利的桌面、桌腿截面为“水滴形”,而被诉产品为“圆角三角形”;二者在桌腿纹路长度、桌面边缘形状、桌面与桌腿连接结构等处均存在明显区别。

    2. 非制造者抗辩:原告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销售行为,不足以证明我方客户实施了制造行为。网店页面宣传用语不能直接等同于实际生产行为。

    3. 现有设计抗辩:我方提交了一份申请日在先的公开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主张被诉侵权产品使用的是现有设计。

    4. 责任与赔偿抗辩:强调公司经营规模小,涉案产品销量极低,获利微薄,且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缺乏依据。同时,指控法定代表人个人侵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认定

    经审理,法院就本案争议焦点作出如下认定:

    1. 关于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法院采纳了我方的主要抗辩意见。经详细比对,法院认定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在桌面和桌腿底部截面形状、桌腿横向条纹长度、桌面边缘形状、桌面与桌腿之间的空间关系等方面存在多处明显差异。特别是,涉案专利的截面为“水滴状”,而被诉设计为“圆角三角形”,该差异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显著。法院认为,一般消费者容易据此将二者区分,故两者不构成相同或近似,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 关于被告行为定性:法院结合在案证据,认定我方客户公司从事了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产品的行为,并基于其网店宣传内容、经营范围等因素,推定其存在制造行为。同时,也认定其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构成共同经营。

    3. 关于现有设计抗辩:法院认为,我方提交的现有设计专利在桌面图案、桌腿花纹方向上与被诉产品存在明显差异,二者不近似,故对该项抗辩不予支持。

    4. 关于民事责任:由于核心结论认定被诉产品未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律师观点

    本案的胜诉,是代理律师团队精准把握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规则、深入进行技术事实比对的结果。我们的成功经验在于:

    1. 精准解构设计特征:我们没有纠结于细微末节,而是紧紧抓住涉案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主要设计特征”——即特定的截面形状与纹路结合,并成功论证了被诉产品在这些核心特征上存在本质区别。这直接动摇了侵权比对的基础。

    2. 全面构建抗辩体系:我们采取了多层次抗辩策略。在核心的“不侵权”抗辩之外,同时准备了“现有设计抗辩”以及针对赔偿额度的抗辩,形成了完整的防御体系,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利益。

    3. 聚焦司法裁判标准:我们深知,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关键在于“整体视觉效果”是否足以造成一般消费者混淆。庭审中,我们引导法庭聚焦于那些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的区别点,最终使法庭采纳了我方的观点。


    本案也再次启示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不应消极应对。积极聘请专业律师,从技术特征、法律规定、诉讼策略等多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和抗辩,在诉讼中能有效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在涉嫌侵权产品与专利设计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况下。


    zhizhuan



    总结

    本案的圆满结果,彰显了我所在知识产权领域,特别是处理复杂专利侵权纠纷方面的专业实力与丰富经验。我们的律师团队不仅深谙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能精准理解技术方案,善于从海量证据中梳理出对客户有利的关键事实,并制定出最具成效的诉讼策略。

    我们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严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保卫战与风险防控中,成为客户最可信赖的伙伴。如果您或您的企业面临知识产权领域的纠纷或困扰,欢迎随时垂询,让我们以专业能力,为您保驾护航。

    附判决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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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具律师与专利代理师双执业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余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专业能力获司法与行政领域双重认可。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与商标权和著作权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及商业秘密诉讼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