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深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多年,代理大量专利侵权维权经典案件,均以高质量专业能力实现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本次为大家回顾我所代理、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典型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历史胜诉案件,以此展现我所知识产权团队的办案实力。
案号:(2022)浙 01 民初 1021 号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代理律师:薛金波律师(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
判决结果:原告方全面胜诉,法院支持停止侵权、销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全部核心诉求。
二、案件背景回顾
本案原告为一款壁灯(充电光控人体感应) 外观设计专利的合法权利人。该专利依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经专利权评价报告确认全部设计符合授权条件,权利状态稳定、设计创新性突出,具备较高市场价值。
在专利保护期内,原告发现市场上有经营主体未经许可,在主流电商平台以 “生产加工”“实力厂家” 名义,大量展示、销售与涉案专利高度近似的侵权产品,实施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行为,严重损害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创新成果,委托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诉讼。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重点围绕以下焦点进行认定:
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是否构成近似,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被告是否实施了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
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侵权责任,是否支持销毁库存及赔偿损失。
四、代理思路与办案策略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夏晨、薛金波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专利侵权案件裁判规则,制定稳权利、固证据、精比对、强追责的全程专业方案:
筑牢权利基础
全面整理专利证书、年费缴纳记录、专利权评价报告,向法院充分证明专利合法有效、稳定性强,为维权奠定权利基础。
严谨固定侵权证据
通过公证购买、网页证据保全、物流封存等方式,完整固定店铺宣传、产品图片、交易记录、侵权实物等关键证据,形成闭环证据链。
专业外观侵权比对
严格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精准区分主要设计特征与局部细微差异,清晰论证被诉产品与专利外观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完全落入保护范围。
精准主张侵权责任
结合电商平台宣传信息、交易数据、产品来源等事实,有力主张被告构成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销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高效应对庭审程序
本案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代理律师完整呈现事实、证据与法律观点,推动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全面采纳我方意见。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的观点,依法作出判决: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案实现停止侵权 + 销毁库存 + 经济赔偿的全面胜诉效果。
本案胜诉是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深耕知识产权领域的经典战例。薛金波律师凭借对法律的精准理解和对技术细节的敏锐洞察,在程序与实体上均实现了委托人的维权目标。
本案充分展示了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发明专利纠纷、技术比对及证据保全等复杂事务上的卓越能力。我们将继续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客户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如需专利维权、知识产权合规建设或侵权诉讼代理,欢迎咨询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具律师与专利代理师双执业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余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专业能力获司法与行政领域双重认可。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与商标权和著作权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及商
附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