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以案说法 > 承办案件解读 > 正文
推荐律师
  • 擅长领域:专利侵权、专利无效、著作权侵权...
  • 擅长领域:专利维权、商标纠纷、不正当竞争...
  • 擅长领域:商标检索,专利维权,合同纠纷
  • 擅长领域:专利纠纷,专利维权,合同纠纷
  • 广东至专律所|薛金波律师团队代理原告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取得二审胜诉
    2026/5/27 15:02:24

    本期历史案件回顾,聚焦一起照明领域壁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薛金波律师团队全程代理原告(被上诉人),历经一审、二审全流程审理,最终胜诉,为权利人成功维权,彰显至专律所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硬核实力。


    一、案件信息

    • 案号:(2022) 浙民终 1450 号

    •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 委托人:何某专利权利人

    • 代理方: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

    • 案件结果:一审判决侵权成立,判令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并赔偿损失;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全面胜诉。


    二、案件背景

    本案系照明领域典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委托人系某充电光控人体感应壁灯外观设计专利的合法权利人,该专利设计要点为独特流线型跑道形外观,兼具美观性与实用性,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确认无授权缺陷,专利状态稳定有效,在市场中具有较高辨识度与商业价值。


    委托人发现,市场上某主体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的同类壁灯产品,整体造型、轮廓及核心设计特征与涉案专利高度近似。侵权产品通过电商平台公开售卖,销量可观,严重挤占委托人市场份额,损害专利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创新成果,委托人委托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律师团队,全权代理本案维权诉讼。


    三、案件争议点

    本案一审、二审中,双方围绕侵权认定、赔偿金额两大核心争议焦点激烈对抗,被告(上诉人)提出多重抗辩:

    1. 外观设计近似性争议:被告主张被诉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发光部结构、接口设置、底部造型、棱边装饰等方面存在差异,整体设计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未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2. 侵权行为认定争议:被告否认实施制造侵权产品的行为,辩称仅为销售方,无生产资质与能力,无需承担制造侵权责任。

    3. 赔偿金额合理性争议:被告以经营规模小、获利微薄、无侵权故意为由,主张一审判赔金额过高,请求二审调低赔偿数额。

    4. 连带责任承担争议:二审中,被告进一步提交证据,试图否认关联主体的连带责任,拒绝承担赔偿义务。


    四、代理思路

    面对被告层层抗辩,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律师团队秉持 “证据先行、精准比对、法律深耕、逻辑闭环” 的核心代理思路,层层击破抗辩壁垒:


    1. 全程公证取证,构建完整侵权证据链

    团队指导委托人开展全方位公证取证,对电商平台侵权产品页面、在线下单、收货拆封等环节全程公证,固定被告许诺销售、实际销售侵权产品的完整证据;同步调取被告工商信息、店铺经营资质、厂房照片等,证实被告具备制造侵权产品的资质、能力与实际行为,形成无懈可击的证据链,直接否定被告 “非制造商” 的抗辩。


    2. 紧扣法律原则,精准论证设计近似性

    团队严格遵循外观设计专利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的侵权判定核心原则,深入拆解涉案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核心特征:流线型跑道形整体轮廓、一端凹陷椭圆形发光部、简洁一体化设计风格。庭审中,逐项比对被诉产品与专利设计细节,明确指出被告主张的差异均为局部细微改动、功能性附属设计,对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影响;结合壁灯产品设计空间较大的行业特点,清晰论证两者整体视觉效果高度近似,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代理意见被一审、二审法院全部采纳。


    3. 精准适用法律,明确侵权责任划分

    团队精准援引《专利法》《公司法》相关规定,明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需对公司侵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结合被告店铺宣传内容、侵权产品标注信息、经营范围等,完整论证被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三重侵权行为,责任划分清晰、法律依据充分,有力反驳被告责任抗辩。


    4. 合理主张赔偿,充分保障委托人权益

    团队整理公证费、律师费等维权支出凭证,结合涉案专利类型、侵权行为性质、侵权产品销量、市场价值等关键因素,依法主张合理赔偿;针对被告 “判赔过高” 的抗辩,从侵权规模、侵权行为持续性、专利市场价值等角度,有力反驳其主张,最终法院全额采纳代理意见,作出合理判赔,充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5. 二审严谨应对,稳固胜诉成果

    二审中,面对被告提交的新证据,团队从证据三性入手,精准质证,指出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无法达到证明目的;同时重申一审核心比对意见与法律适用逻辑,强化侵权认定与赔偿合理性论证,最终促成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面稳固胜诉成果。


    五、案件总结

    本案作为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领域经典胜诉案例,历经一审、二审全流程审理,薛金波律师团队凭借扎实的专利法功底、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帮助委托人遏制侵权、挽回损失,充分彰显律所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比对、证据固定、庭审抗辩、全流程维权等方面的专业实力。


    深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多年,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始终聚焦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领域,汇聚一批兼具法律专业素养、技术认知能力、行业实务经验的资深律师团队,擅长处理照明、电子、机械等多领域疑难复杂知识产权纠纷,已成功代理数百起维权案件,为众多企业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


    未来,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将持续秉持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理念,深耕知识产权维权领域,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守护创新成果、护航高质量发展。

    附判决书:

    图片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具律师与专利代理师双执业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余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专业能力获司法与行政领域双重认可。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与商标权和著作权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及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