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是创新设计的核心护城河,灯具行业外观抄袭仿冒现象频发,很多权利人面临专利遭遇无效挑战、被告抛出合法来源抗辩等多重诉讼障碍。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黄丽律师接受专利权人委托,代理该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程序,全面击破对方抗辩,最终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帮助权利人实现专利维权胜诉,有力维护了创新设计者的合法权益。
一审案号:(2022)粤 73 民初 4572 号
二审案号:(2023)粤民终 6521 号
审理法院:一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委托方:廖某
代理方: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律师、黄丽律师
案件结果:一审认定被告构成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判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二审驳回对方上诉,维持全部一审判决,案件终审胜诉。
本案涉案专利为照明灯具类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之后,专利权人依法按时缴纳年费,专利权利稳定。在维权过程中,涉案专利经历无效宣告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为维权奠定坚实权利基础。实务中不少权利人存在误区,认为一旦专利经历无效程序、临近保护期限,维权就很难获得法院支持。本案中,即便专利已经临近保护期限,只要侵权行为发生在专利有效保护期内、权利经无效程序被维持稳定,权利人依然有权针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主张停止侵权以及赔偿损失。权利人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仿冒案涉专利的灯具产品,侵权主体通过电商平台大肆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严重侵占原创产品市场份额,损害专利权人的创新收益。权利人委托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由薛金波、黄丽律师团队处理本案维权,开展公证取证,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被告主张被诉产品与专利视图存在连接杆数量、弯折幅度等细节差异,认为二者不构成近似,不成立专利侵权。
被诉方是否构成制造行为:被告抗辩自身仅为销售商,并未实施制造行为。
合法来源抗辩能否成立:被告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据,主张产品来源于第三方案外人,希望通过合法来源抗辩免除赔偿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侵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薛金波、黄丽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围绕权利基础、侵权事实、抗辩反驳、赔偿主张四个维度搭建完整代理逻辑:
夯实专利权利基础,破除权利不稳定风险向法院提交专利证书、年费缴费凭证、专利权评价报告、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证明涉案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历经无效程序依然维持有效,专利权利稳定合法,不存在权利瑕疵,具备维权基础。
完整固定侵权证据,锁定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行为指导当事人完成电商网页公证购买取证,完整保全线上许诺销售页面、下单、付款、收货全过程证据;结合产品外包装标签、发货单据、3C 认证登记信息等客观物证,证明涉案产品标注信息指向被告,虽被告否认制造行为,但客观标识可以推定其实施法律意义上的制造行为。
遵循外观专利裁判规则,论证产品构成近似侵权严格按照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裁判标准,站在一般消费者视角,对被诉侵权产品与专利设计进行逐项比对。明确二者产品类别相同,产品整体造型、灯架结构、挂件布局等核心设计要点高度一致,双方的区别仅属于局部细微差异,不足以带来整体视觉效果实质性区分,被诉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层层质证,击穿被告合法来源抗辩针对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据等证据,从证据三性逐一举证质证:聊天记录无法确认交易主体真实身份,对账凭证无盖章,转账记录、单据无法形成完整对应关系,证据链断裂,不能证明涉案产品来源于案外第三方;同时指出被告作为灯具行业专业经营者,负有对产品专利状态的合理审查义务,主观存在过错,合法来源抗辩不满足法定成立要件,不应予以采信。
精准主张股东连带责任,合理主张赔偿及维权合理开支查明涉案侵权主体属于自然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结合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应当对公司侵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完整整理提交律师费、公证费、产品购买费等全部维权票据,请求法院结合专利类型、侵权情节、维权开支依法酌定赔偿金额。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两级法院审理,法院全部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实施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判令停止侵权、承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终审维持原判,本案取得完整胜诉结果。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黄丽律师深耕知识产权专利维权业务,熟悉外观专利侵权诉讼全流程,精通专利比对、合法来源抗辩质证、一人公司股东追责、专利无效交叉应对等实务要点。本案也印证:即使专利临近保护期,只要专利经无效程序维持有效,针对有效期内发生的侵权行为,依然可以依法维权,争取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生效判决。对于灯具、家居、消费电子等外观设计高度依赖的行业,企业应当做好专利布局,在遭遇仿冒侵权时,及时固定证据,借助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维护自身创新成果。
附判决书(部分):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执业律师,兼具专利代理师与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 行业稀缺三重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五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代理的案件数量名列行业前列,尤其注重案件处理质量,擅长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处理案件,具备高超的翻案逆转能力,多件案件获最高院、省法院翻盘,全国及华南地区知名实战派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同时精通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商标纠纷及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兼顾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与战略咨询。
黄丽
huangli@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黄丽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资深专利律师。自执业以来,独立处理过几百件各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每年参与处理的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超过一百件,常年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具备深厚的知识产权法理论功底与丰富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经验。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域名争议、商业秘密诉讼等案件。民事纠纷,专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经济商事纠纷、强制执行案件,擅长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欠款追偿、终本案件恢复执行、财产查控、执行异议复议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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