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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至专律所|薛金波、黄丽律师代理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抗辩案胜诉
    2026/9/4 11:18:28

    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抗辩、专利无效宣告、现有设计组合启示、外观专利确权、广东专利律师、家具外观专利维权、专利稳定性评估

    外观设计专利权,是企业打击仿冒、开展市场维权最重要的权利基石之一。外观专利一旦被宣告无效,权利人后续维权根本无从开展。

    当下市场知识产权竞争愈发激烈,竞争对手常常选择提起专利无效宣告,以此挑战外观专利稳定性,扫除市场竞争障碍。近期,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黄丽律师代理专利权人应诉一起高难度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面对请求人提交十余份在先专利、多套复杂现有设计组合的密集进攻,办案律师精准运用外观设计专利审查规则,从产品外观比对、现有设计组合启示两大核心维度展开有力抗辩。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驳回全部无效理由,维持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切实守护了客户的创新成果。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6W13****(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第 661908 号)

    审理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案由: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纠纷

    委托方:陈某(专利权人)

    代理方: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 薛金波律师、黄丽律师

    案件结果:驳回无效宣告请求人全部无效理由,维持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


    二、案件背景

    本案涉案专利为家居类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是专利权人打击市场仿冒产品、开展家具外观专利维权的核心武器。专利虽已授权数年,但仍处于法定保护期限内,依旧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维权效力。

    为扫除市场竞争阻碍,竞争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外观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目标是彻底废掉该项外观专利,从根源瓦解权利人维权基础。请求人一次性提交 11 份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文献,不仅主张单份专利单独对比不具备明显区别,还构建了多套复杂的部件替换、特征拼接组合方案,依据《专利法》第 23 条第 2 款,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客户委托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黄丽律师团队代理本次专利无效确权程序,全力捍卫自身外观设计创新成果。


    三、案件核心争议

    本案核心法律依据为《专利法》第 23 条第 2 款: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无效案件双方主要围绕三大焦点展开激烈博弈:

    1. 现有设计单独对比,是否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明显区别?请求人主张,将涉案专利与两份核心在先专利单独比对,产品整体外观高度近似,差异仅属于局部细微改动,涉案专利不应维持有效。

    2. 现有设计特征能否随意拆分、拼接替换?请求人提出大量组合逻辑,主张以部分在先专利作为基础,拆取其他专利的椅座、X 形连接支架、椅腿、椅背等部件进行替换拼接,认为拼接完成后的外观与涉案专利不存在明显区别。

    3. 现有设计组合启示如何认定,是否超出一般消费者认知?各在先专利本身是风格完整统一的成套产品,是否可以直接拆取部件互相替换;该类拼接替换是否超出一般消费者认知能力;退一步讲,即便强行完成部件组合,涉案专利整体视觉效果是否依旧存在显著区分。


    四、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之后,薛金波、黄丽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案卷材料,细致研读 11 份在先对比专利,严格遵循外观设计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审查标准,制定分层递进的完整抗辩策略:

    1 固定证据事实,锁定专利无效抗辩主战场

    代理人对请求人提交全部在先专利的真实性、公开时间予以确认,避开证据层面的无谓争议,将案件抗辩重心聚焦在外观设计比对、现有设计组合启示两大法律核心问题上。

    2 精细化视图比对,论证单独对比具备明显区别

    针对对方重点援引的两份在先专利,站在家居产品一般消费者的视角,逐项比对椅背轮廓、扶手过渡形态、镂空样式、椅座造型、底部支撑结构、椅腿形态等消费者重点关注部位。梳理多项实质性设计区别点,论证该部分差异并非细微改动,直接决定产品整体视觉观感,足以让一般消费者形成截然不同的整体印象,证明涉案专利相较于在先单独对比设计具备明显区别。

    3 击破多证据组合进攻逻辑,否定现有设计组合启示

    办案律师重点论述:每一份在先专利均为风格统一的完整产品设计,各部件之间造型、结构相互适配耦合;如果拆取不同专利的椅座、支架、椅腿互相替换,必须对产品连接支撑部位做大幅度改造重构,不属于一般消费者能够直接原样拼合、简单替换的情形,不存在现有设计组合启示,请求人全部组合对比主张均不能成立。

    同时进一步强化抗辩:退一步,即便按照请求人设想强行完成部件替换,涉案专利在椅背、扶手、椅座等占据视觉主要权重的部位,依旧保留大量差异化设计,整体视觉效果仍然差异显著。

    4 书面陈述 + 口头审理双轨推进,强化代理意见

    代理人按时提交专业意见陈述书,完整搭建抗辩逻辑框架;口头审理程序中,针对合议组重点关注的外观差异、组合启示两大焦点问题,清晰完整发表代理意见,辅助合议组查清案件事实,为案件取得有利结果夯实基础。


    五、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外观专利无效宣告中难度较高的案件类型,请求人使用 “多份在先证据 + 多种组合进攻路径” 的策略,全力挑战案涉外观专利稳定性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黄丽律师凭借深厚的确权业务功底,熟练掌握外观设计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以及现有设计组合启示的裁判规则,通过细致的视图比对、严密法律论证,成功抗辩全部无效理由,保住客户外观设计专利权,为客户后续专利维权筑牢坚实权利根基。

    💡 律师提示: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不等于一劳永逸。市场竞争环境下,竞争对手极有可能提起专利无效宣告,以此消灭维权武器。专利只要尚在保护期内,既可以作为维权武器,同时也随时面临无效挑战。企业遭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时,专业知产律师介入,对证据拆解、外观比对、法律要点论证,对案件走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深耕专利确权、专利无效抗辩、专利侵权诉讼、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全链条业务,可提供专利无效宣告、专利稳定性评估、侵权诉讼、知识产权布局等专业法律服务,助力企业保护创新成果。


    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部分):

    1. 图片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执业律师,兼具专利代理师与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 行业稀缺三重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五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代理的案件数量名列行业前列,尤其注重案件处理质量,擅长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处理案件,具备高超的翻案逆转能力,多件案件获最高院、省法院翻盘,全国及华南地区知名实战派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同时精通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商标纠纷及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兼顾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与战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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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丽

    huangli@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黄丽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资深专利律师。自执业以来,独立处理过几百件各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每年参与处理的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超过一百件,常年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具备深厚的知识产权法理论功底与丰富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经验。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域名争议、商业秘密诉讼等案件。民事纠纷,专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经济商事纠纷、强制执行案件,擅长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欠款追偿、终本案件恢复执行、财产查控、执行异议复议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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