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的被告,能采取的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对涉案专利提起宣告无效请求。
一个专利形成过程,由以下环节组成。
设计研发→撰写申请文件→提交申请文件、费用→国知局审查→授予专利权通知→缴纳登记费用→授权公告→取得证明文件。
其中国知局审查环节,是最关键的一步,能够决定专利申请的命运。但由于专利审查所检索的形式,范围会存在纰漏,导致获得专利权的专利,权利状态并不一定就是稳定的。
通常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果被诉或者被诉委托代理人具有较强的检索能力,是很有可能将涉案专利成功宣告无效。而成功无效宣告,则意味着被诉人不存在侵权行为,自然就可以继续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其产品。这是对被诉利益最大的保护。
下面是我所薛金波主任成功无效过的一个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是电子产品用的指环扣,形状结构简单,专利权权利状态相对稳定。这时就需要依靠代理人的检索能力找到相似的在先设计,并熟悉运用法条,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该专利在申请以前,就存在有相似设计,而涉案专利设计只简单将不同设计堆叠,并不具有新颖性以及创造性。
在本案中,薛金波主任提交了4份不同的中国外观设计授权公告文本作为证据,证明涉案专利并不具有新颖性,最后成功将涉案专利宣告无效。